信耶穌係道成肉身,為拯救罪人代死在十字架上,第三天復活升天;祂是人類唯一之救主,天地之主宰,獨一之真神。
一、道成肉身
1、道就是神,耶穌是神,耶穌是神在肉身的顯現:
「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祂的榮光。……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約翰福音第一章第1、14、17、18節)。「大哉!敬虔的奧秘,無人不以為然;就是神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被天使看見,被傳於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裏。」(提摩太前書第三章第16節)。可見道就是神,而道成肉身住在我們中間的就是耶穌基督,所以耶穌就是神,祂是神在肉身的顯現。
2、耶穌是童女馬利亞所生,祂是真人,也是真神:
「耶穌基督降生的事,記在下面;他母親馬利亞已經許配了約瑟,還沒有迎娶,馬利亞就從聖靈懷了孕。……她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祂起名叫耶穌,因祂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應驗主藉先知所說的話,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祂的名為以馬內利。』(以馬內利繙出來,就是神與我們同在)。」(馬太福音第一章第18、21~23節;參考以賽亞書第七章第14節)。可見主是童女馬利亞從聖靈懷孕所生,祂是真人,也是真神。
3、神為救贖罪人,須成為血肉之體,才能為罪人流血:
「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祂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按著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祂的身體,就得以成聖。」(希伯來書第二章14節,第九章第22節,第十章第4、10節)可見神為救贖罪人,須成為血肉之體,才能為罪人流血。
二、為罪人代死在十字架上
1、世人都犯了罪──不敬真神、不愛人類──死後必受審判: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第三章第23節)。「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羅馬書第一章第23、25節)此乃世人不敬真神之罪。
「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裝滿了各樣的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羅馬書第一章第28~32節)此乃不愛人類之罪。
「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希伯來書第九章第27節)。「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裏,這是第二次的死。」(啟示錄第廿一章第8節)。可見罪人死後必受審判,下地獄受永刑。
2、無罪的耶穌為我們受死──因罪人不能自拔、牛羊的血不能贖罪:
「古實人豈能改變皮膚呢?豹豈能改變斑點呢?若能,你們這習慣行惡的,便能行善了。」(耶利米書第十三章第23節)。可見帶著血肉之軀的罪人無能力自救。
「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裏面成為義。」(哥林多後書第五章第21節)。
「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馬太福音第廿章第28節)。保羅云:「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哥林多後書第五章第21節)。「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馬太福音第廿章第28節)。保羅云「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第3節)。可見,只有無罪的主耶穌,才有資格為我們代死。
三、第三天復活、升天
1、主耶穌的預言:
「他們要殺害他,第三日他要復活。門徒就大大的憂愁。」(馬太福音第十七章第23節)「從此耶穌纔指示們徒,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天復活。」(馬太福音第十六章第21節)。主耶穌曾預言自己死後第三天要復活。
2、主真的復活又升天:
「七日的頭一日,黎明的時候,那些婦女帶著所預備的香料,來到墳墓前。看到石頭已經從墳墓輥開了;他們就進去了,只是不見主耶穌的身體。正在猜疑之間,忽然有兩個人站在旁邊,衣服放光。婦女們驚怕,將臉伏地,那兩個人就對他們說,為甚麼在死人中找活人呢?祂不在這裏,已經復活了。」(路加福音第廿四章第1~6節)。「祂受害之後,用許多憑據,將自己活活的顯給使徒看,四十天之久向他們顯現,講說神國的事。……說了這話,他們正看的時候,祂就被取上升,有一朵雲彩把祂接去,便看不見祂了。」(使徒行傳第一章第3、9節)。可見,主耶死後第三天復活,經四十天之後,被接升到天上去了。
3、主在天堂執掌大權,要拯救信靠的人:
「耶穌已經進入天堂,在神的右邊;眾天使和有權柄的,並有能力的,都服從了祂。」(彼得前書第三章第22節)。「我們既然有一位已經升入高天尊榮的大祭司,就是神的兒子耶穌,便當持定所承認的道。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祂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祂沒有犯罪。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希伯來書第四章第14~16節)。可見主耶穌現今在天堂執掌大權,要拯救一切來到祂面前,全心信靠祂的人。
四、祂是人類唯一的救主
1、祂為拯救人類而降生:
「在伯利恆之野地裏有牧羊的人,夜間按著更次看守羊群。有主的使者站在他們旁邊,主的榮光四面照著他們;牧羊的人就甚懼害。那天使對他們說,不要懼怕,我報給你們大喜的信息,是關乎萬民的;因今天在大衛的城裏,為你們生了救主,就是主基督。你們要看見一個嬰孩,包著布,臥在馬槽裏,那就是記號了。忽然有一大隊天兵,同那天使讚美神說:『在至高之處榮耀歸於神,在地上平安歸與祂所喜悅的人』。」(路加福音第二章第8~14節)。可見主的降生是關乎萬民大喜的信息,祂是來世上拯救人類的救主。
2、祂是唯一的救主──救人脫離罪惡,末日進入天國:
保羅說:「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提摩太前書第一章第15節)。彼得說:「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使徒行傳第四章第12節)。可見,耶穌是唯一的救主,現在要救我們世上的罪人脫離一切的罪惡。保羅在寫給提摩太的書信中亦云:「主必救我脫離諸般的兇惡,也必救我進祂的天國。」(提摩太後書第四章第18節)。顯然可知,主耶穌要救我們脫離兇惡的魔鬼的權勢,將來又要救我們進入天父真神永遠榮耀的國度,這就是神的救恩。
五、祂是天地之主宰,獨一之真神
1、萬物是祂創造的:
「我們只有一位神,就是父,萬物都本於祂,我們也歸於祂;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著祂有的,我們也是藉著祂有的。」(哥林多前書第八章第6節)。「愛子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因為萬有都是靠祂造的,無論是天上、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一概都是藉著祂造的。」(歌羅西書第一章第15、16節),可見耶穌創造天地間一切萬物。
2、生命在祂手中:
耶穌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約翰福音第十一章第15、16節)。「生命在祂裏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約翰福音第一章第4節)。可見,耶穌是生命的源頭、生命的主宰,祂有能力叫死人復活。
3、祂與父原為一:
耶穌說:「我與父原為一。……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你們當信我,我在父裏面,父在我裏面;即或不信,也當因我所作的事信我。」(約翰福音第十章第30節,第十四章第9~11節)。是故,耶穌與天父是同一位真神,耶穌也就是神的名。
4、祂就是獨一的真神:
耶穌曾以神子身分向天父禱告:「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翰福音第十七章第3節)。可見耶穌就是獨一的真神,祂以神子身分降世救人,叫一切相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信新舊約聖經係神所默示,為證明真道唯一之根據,及信徒生活之準則。
一、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豫備行各樣的善事。」(提摩太後書第三章第16、17節)。
1、神的靈感動人寫的:
「豫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彼得後書第一章第21節)。聖經是神默示人的話語,是神的聖靈感動人寫的。
2、十誡是神親自寫的:
「耶和華在西乃山和摩西說完了話,就把兩塊法版交給他,是神用指頭寫的石版。」(出埃及記第卅一章第18節)。古時候的十誡法版,乃是神親自用指頭所寫的。
3、聖經的作者是真神:
以色列國第二任國王大衛,在臨終時說:「耶和華的靈藉著我說,祂的話在我口中。」(撒母耳記下第廿三章第2節)。可見,聖經的話有時是神的聖靈藉著人的口來傳述,或藉著人的手來記錄。雖然寫舊約和新約聖經的人物約有四十名左右,但他們不過像四十枝筆,真正執筆者乃是真神。
二、證明真道唯一之根據
1、經上的話不能廢:
耶穌說:「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若那些承受神道的人,尚且稱為神,……」(約翰福音第十章第35節)。「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馬太福音第五章第18、19節)。可見,神的話是永不改變的真理,能使人像神一樣有永生;神的話不能廢掉,都要成全,不尊重神的話,就不得神喜悅;誰尊重神的話,照樣遵行,又教訓人遵行,神必喜悅他、尊重他。
2、聖經要證明耶穌是基督:
耶穌說:「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你們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為他書上有指著我寫的話。你們若不信他的書,怎能信我的話呢﹖」(約翰福音第五章第39、46、47節)。
耶穌升天前對門徒說:「我從前與你們同在之時,所告訴你們的話,說: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的,凡指著我的話,都必須應驗。於是耶穌開他們的心竅,使他們能明白聖經;又對他們說:照著經上所寫的,基督必須受害,第三日從死裏復活;並且人要奉祂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到萬邦。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路加福音第廿四章第44~48節)。由此可知,主耶穌以聖經上的記載來證明他就是以色列人所盼望等候的彌賽亞救主,祂要為罪人受害、死而復活;這聖經是給耶穌作見證的,人因查考聖經而能尋得永生。
3、教會所傳的道理,必須合乎聖經:
保羅書信中嘗云:「我希奇你們這麼快離開那藉著基督之恩召你們的,去從別的福音;那並不是福音,不過有些人攪擾你們,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我們已經說了,現在又說,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加拉太書第一章第6~9節)。可見教會所傳的道理,必須符合使徒的教訓--聖經的教導,不可增添、減少或更改,否則會被神咒詛。
經上記載,「保羅照他素常的規矩進去,一連三個安息日,本著聖經與他們辯論,講解陳明基督必須受害,從死裏復活;又說,我所傳與你們的這位耶穌,就是基督。」(使徒行傳第十七章第2~3節)。可見聖經是真理的標準;凡違背聖經,或以人意增減更改聖經,必自取敗壞,招惹災禍。誠如啟示錄所云:「我向一切所聽見這書上豫言的作見證,若有人在這豫言上加添甚麼神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這書上的豫言,若有人刪去甚麼,神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分。(啟示錄第廿二章第18、19節)。可見聖經是證明真道唯一之根據,它具有絕對的權威性,因它是神默示人的真理。
三、信徒生活之準則
1、聖經是信徒腳前的燈、路上的光:
詩篇的作者作詩云:「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詩篇第一一九篇第105節)。基督徒相信耶穌作救主,跟隨主的腳蹤行,在日常生活中乃是以聖經神的話作腳前燈,才不致迷失在黑暗世界裏;在神的話語引導之下,如腳前燈照明路況,不致踢到絆腳石而跌倒,不致跌入魔鬼的陷阱裏。基督徒走在天國路上,以神的話作路上的光,才不致走錯路而沉淪下地獄受永刑,反而因正確地走在得救光明的路上,直到度完人生,進入神為人所預備的榮耀的天國。
2、聖經是人類道德的標準: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豫備行各樣的善事。」(提摩太後書第三章第16、17節)。真神是造人的主,是人類道德的根源,祂的話教訓人愛神愛人,督責作錯事的人要改過自新,歸回正途,教導人要學聖經上合乎真理的義道,效法義者耶穌基督,對人類修心養性及日常生活大有助益;凡信耶穌接受赦罪洗禮的人,藉聖經的教導,得以行為完全,按神旨意實踐各樣善事,得以榮神益人,可見聖經是人類道德的標準。
3、聖經不可因時代的潮流而改變:
「神的言語,句句是煉淨的,投靠祂的,祂便作他們的盾牌。祂的言語,你不可加添;恐怕祂責備你,你就顯為說謊言的。」(箴言第卅章第5、6節)。可見,聖經不可隨著時代的潮流而有所改變。保羅亦提醒我們:「我們當越發鄭重所聽見的道理,恐怕我們隨流失去。」(希伯來書第二章第1節)。
耶穌曾對法利賽人和文士說:「假冒為善的人哪﹗以賽亞指著你們說的豫言,是不錯的;他說:『這百姓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馬太福音第十五章第7~9節)。是故,當以心靈和誠實拜神,不可心口不一,言行相背,更不可將人的吩咐當作聖經的道理來教導人,否則拜神成枉然,豈不與天國絕緣了。
信本會係耶穌基督藉晚雨聖靈所設立,為復興使徒時代之真教會。
一、本會係主藉晚雨聖靈所設立
1、聖靈分為兩期賜下:
(1)神必按時賜下秋雨和春雨
經云:「祂必按時降秋雨春雨,在你們的地上,使你們可以收藏五穀、新酒、和油;也必使你喫得飽足,並使田野為你的牲畜長草。」(申命記第十一章14、15節)。神亦藉先知發預言:「我們應當敬畏耶和華我們的神;祂按時賜雨,就是秋雨春雨,又為我們訂收割的節令,永存不廢。」(耶利米書第五章第24節)。真神早已藉聖經告訴我們,祂必按時賜下秋雨和春雨,這雨乃是預表神將降下秋雨的聖靈和春雨的聖靈。
(2)使徒時代的秋雨﹙早雨﹚聖靈先降
耶穌被接升天之前,祂說:「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大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使徒行傳第一章第8節)。主升天經過十天,「五旬節到了,門徒都聚集在一處。忽然從天上有響聲下來,好像一陣大風吹過,充滿了他們所坐的屋子。又有舌頭如火燄顯現出來,分開落在他們各人頭上。他們就被聖靈充滿,按著聖靈所賜的口才,說起別國的話來,那時,有虔誠的猶太人,從天下各國來,住在耶路撒冷。這聲音一響,眾人都來聚集,各人聽見門徒用眾人的鄉談說話,就甚納悶;都驚訝希奇說:看哪!這說話的不都是加利利人麼!我們各人,怎麼聽見他們說我們生來所用的鄉談呢?我們……都聽見他們用我們的鄉談,講說神的大作為。眾人就都驚訝猜疑,彼此說,這是甚麼意思呢?還有人譏誚說,他們無非是新酒灌滿了。……你們想這些人是醉了,其實不是醉了,因為時候剛到巳初。這正是先知約珥所說的;『神說,在末後的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使徒行傳第二章第1~17節)。此乃近二千年前,使徒時代教會屬靈的秋雨(早雨)--聖靈降臨的情形。
(3)世界末期的春雨﹙晚雨﹚聖靈後降
神曾藉約珥先知,在約二千八百年前預言說:「錫安的民哪!你們要快樂,為耶和華你們的神歡喜;因祂賜給你們合宜的秋雨,為你們降下甘霖,就是秋雨、春雨,和先前一樣。……以後,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你們的兒女要說豫言;你們的老年人要作異夢,少年人要見異象;在那些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我的僕人和使女。在天上地下,我要顯出奇事,有血、有火、有煙柱;日頭要變為黑暗,月亮要變為血,這都在耶和華大而可畏的日子未到以前。」(約珥書第二章第23、28~31節)。在世界末日真神審判萬民之日未到以前,神要將祂的聖靈澆灌祂的百姓;二十世紀初以來,聖靈在停降一千五百多年後,又降臨在祈求靈恩的基督徒身上。誠如真耶穌教會,自一九一七年聖靈在北京建設教會以來,八十多年來,因教會不曾違背聖經真理,故聖靈未曾離開過真耶穌教會。正符合主耶穌升天之前的交代:「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馬太福音第二十八章第20節)。故世界末期,神又差派聖靈,降臨在祂喜悅的真教會,這就是春雨(晚雨)的聖靈。可見,聖靈是分兩季賜下的。
2、設立教會須靠聖靈:
(1)有聖靈才是奉主名所差遣的
「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羅馬書第十章第15節)。「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祂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報告神悅納人的禧年。」(路加福音第四章第18~19節)。可見,有聖靈才是奉主名所差遣的。
(2)有聖靈才有行使赦罪和留罪的權柄
耶穌說:「若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馬太福音第十八章第17、18節)。當耶穌死而復活後,向門徒顯現時,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說了這話,就向他們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約翰福音第廿章第22、23節)。由上可知,有聖靈才是主所差遣的,教會有聖靈同在,才有行使赦罪和留罪的權柄。
(3)依靠聖靈方能建立主的身體──真教會
「教會是祂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以弗所書第一章第23節)。可見,教會是那能充滿萬有的神的聖靈所充滿的。神亦曾差天使向撒迦利亞先知說:「萬軍之耶和華說,不是倚靠勢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我的靈,方能成事。」(撒迦利亞書第四章第6節)。顯然可知,惟有倚靠聖靈,方能建立主的身體--真教會,成就天父真神救人靈命的聖工。
二、為復興使徒時代之真教會
1、真教會應具備的條件:
(1)要有聖靈同在
保羅書信中云:「教會是祂(基督)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神的靈)所充滿的。」(以弗所書第一章第23節)。好比一個活人的身體內有祂的靈魂一般,教會是主的身體,一定要有聖靈同在。「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羅馬書第八章第9節)。同理,教會沒有基督的靈,也就不屬基督了。身體沒有靈魂就是死的,教會若沒有聖靈,就沒有基督的生命。是故,得救的真教會一定要有聖靈同在,才是屬基督的,才能賜人永遠的生命。
(2)要有神蹟奇事隨著
耶穌升天前對門徒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手能拿蛇;若喝了甚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門徒出去,到處宣傳福音,主和他們同工,用神蹟隨著,證實所傳的道。阿們。(馬可福音第十六章第15~20節)。教會是耶穌的身體,有耶穌的生命和能力,故有神蹟奇事隨著,證實所傳的真道。
(3)所傳的道理要合乎聖經
保羅嘗云:「我照神為你們所賜我的職分,作了教會的執事,要把神的道理傳得全備;這道理就是歷世歷代所隱藏的奧秘,但如今向祂的聖徒顯明了。」(歌羅西書第一章25、26節)。是故,教會所傳的道理必須是全備的福音。
「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裏的人了;並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以弗所書第二章第19、20節)。全備的福音,須以新約時代使徒的教訓為根基,以舊約時代先知的預言為基礎,以耶穌基督的話語為基石;簡言之,教會所傳的道理務要合乎聖經的真理。
2、復興和使徒時代一樣的教會:
兩千七百多年前,神曾藉阿摩司先知發預言:「到那日,我必建立大衛倒塌的帳幕,堵住其中的破口,把那破壞的建立起來,重新修造,像古時一樣。」(阿摩司書第九章第11節)。到那日,神命定復興教會(大衛子孫耶穌基督所建設的)的時候,神必重建使徒時代教會末期因教會俗化、道理變質、異端發生而聖靈停降的早期教會,亦即「大衛倒塌的帳幕」;將不合聖經真理的「破口」修補完整,將被風俗習慣及人意「破壞」的道理與教規重新建立起來,像五旬節聖靈初降所建設的使徒時代的教會一樣。
(1)聖靈一樣
「身體只有一個,聖靈只有一個,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指望。」(以弗所書第四章第4節)。基督的身體只有一個,故聖靈只有一位。約翰有云:「親愛的弟兄阿!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於神的;從此你們可以認出神的靈來。凡靈不認耶穌,就不是出於神;這是那敵基督者的靈;你們從前聽見他要來;現在已經在世上了。」(約翰壹書第四章1~3節)。屬神的聖靈只有一位,理當慎思明辨之。
(2)道理一樣
「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來十三8)。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馬太福音第五章第18節)。可見永不變的主,有永不變的道,真理是絕對的,誠如經云:「身體只有一個……一主、一信、一洗、一神。」(以弗所書第四章第4~6節)。
(3)能力一樣
「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使徒行傳第一章第8節)。教會既有聖靈,必有能力,就像使徒時代的教會,「主藉使徒的手,在民間行了許多神蹟奇事……信而歸主的人,越發增添,連男帶女很多……還有許多人,帶著病人,和被污鬼纏磨的,從耶路撒冷四圍的城邑來,全都得了醫治。」(使徒行傳第五章12~16節)。今日真耶穌教會,亦有說不完的醫病趕鬼的蒙恩見證,處處顯明聖靈的能力,和使徒時代教會一樣。
(4)聖潔一樣
「你們要棄絕流言,各人與鄰舍說實話;因為我們是互相為肢體。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總要努力,親手作正經事,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以弗所書第四章第25~28節)。使徒時代,保羅勸勉以弗所教會信徒要過聖潔的生活,今日真教會亦遵照聖經要求,教導信徒過守道生活,如聖靈和使徒長老在耶路撒冷所定條規:「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這幾件你們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願你們平安。」(使徒行傳第十五章第29節)。真教會皆徹底遵守之。
(5)愛心一樣
使徒時代,「領受他話的人,就受了洗;那一天門徒約添了三千人;都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交接,擘餅、祈禱。……信的人都在一處,凡物公用;並且賣了田產家業,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他們天天同心合意恆切在殿裏,且在家中擘餅,存著歡喜誠實的心用飯,讚美神,得眾民的喜愛。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使徒行傳第二章第41~47節)。今日真教會,亦當有真實的愛心,用愛心說誠實話,相顧相助,彼此相愛。
信水浸係赦罪重生之典禮,必須由已受水靈二浸者,奉主耶穌聖名,在活水中給受浸者予以低下頭之全身浸禮。
一、信浸禮係赦罪重生之典禮
1、本會有三種典禮:
(1)典禮當具備三個條件:
A.主親自設立。
B.主曾囑咐門徒去做。
C.與得救有關。
(2)具備這三個條件的有三種:
A.浸禮。
B.洗腳禮。
C.聖餐禮。
2、水浸有赦罪重生之功能:
(1)使罪得赦
彼得曾對聽道扎心的猶太人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使徒行傳第二章第38節)。亞拿尼亞對掃羅說:「現在你為甚麼耽延呢?起來,求告祂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使徒行傳第二十二章第16節)。由上可知,領受大水浸禮,乃要使罪得赦。
(2)得以重生
保羅書信中云:「祂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祂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提多書第三章第5節)。「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祂的死麼!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裏復活一樣。我們若在祂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也要在祂復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羅馬書第六章3~5節)。誠如主耶穌所云:「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約翰福音第三章第5節)。由上可知,大水浸禮有赦罪重生之功能,使罪人成為無罪的義人,使舊人成為新造的人,方有資格進入神的國。
(3)歸屬基督
「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了。」(加拉太書第三章第26~29節)。可見受浸歸入基督的人,都是信心之父亞伯拉罕屬靈的後裔,照著應許有資格承受天父真神天國的產業,亦即享有天國永生的福分。
二、由已受水靈二浸者施浸
舊約律法時代的潔淨禮,「必當有一個潔淨的人,拿牛膝草蘸在這水中,把水灑在……身上。」(民數記第十九章第18節)。供祭司的職分亦然,「要使亞倫和他兒子到會幕門口來,用水洗身。」(出埃及記第廿九章第4節)。何況新約時代的浸禮,是要「洗去你的罪」(使徒行傳第廿二章第16節),更要由已受浸禮而罪得赦免的人來執行,才有資格施行赦罪的聖禮。
主曾對門徒說:「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說了這話就向他們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約翰福音第廿章第21、22節)。可見,受聖靈是主差遣的證據,惟領受聖靈而奉主差遣,方有資格奉主耶穌聖名洗去人的罪。換言之,沒有聖靈者無權柄執行赦罪的聖禮。
三、浸禮的正確方法
1、奉主耶穌聖名:
彼得所指示的得救正道是:「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使徒行傳第二章第38節)。以弗所教會的信徒,明白約翰的洗是悔改的洗,不能赦罪,「就奉主耶穌的名受洗。」(使徒行傳第十九章第5節)。撒瑪利亞的信徒,未求得聖靈同在,「他們只奉主耶穌的名受了洗」,(使徒行傳第八章第16節)。顯然可知,浸禮的正確方法,應當是「奉主耶穌聖名」。
2、在活水中全身浸入:
耶穌在約但河受洗,給我們留下榜樣,盡諸般的義,經云:「耶穌受了洗,隨即從水裏上來。」(馬太福音第三章第16節)。「約翰在靠近撒冷的哀嫩也施洗,因為那裏水多;眾人都去受洗。」(約翰福音第三章第23節)。埃提阿伯的太監,明白腓利所傳的福音後,「於是吩咐車停住,腓利和太監二人同下水裏去,腓利就給他施洗。從水裏上來,主的靈把腓利提了去,太監也不再見他了,就歡歡喜喜的走路。」(使徒行傳第八章第38、39節)。由上可知,浸禮應在自然流動的活水裏。是「全身入水」受浸,所以要找「水多」的地方,且是「同下水裏去」、「從水裏上來」。浸禮能使罪得赦,無罪一身輕,故太監歡歡喜喜的走路。
3、要低下頭:
「我們若在祂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也要在祂復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羅馬書第六章第之~8節)。可見,入水受浸,務要與主死的形狀聯合,表示與主同死、同埋葬、同復活。
當耶穌釘在十字架上,斷氣之前,「耶穌嘗了那醋,就說,成了;便低下頭,將靈魂交付神了。」(約翰福音第十九章第30節)。由上文可知,主死時惟一的動作就是「低下頭」,故領受浸禮的人,要低下頭,與主死的形狀聯合。
大衛曾作詩云:「我的罪孽追上了我,使我不能昂首;這罪孽比我的頭髮還多;我就心寒膽戰。」(詩篇第四十篇第12節)。受浸時,務要有認罪悔改的心,故以「低頭認罪」又心存感恩來受浸,必蒙主憐憫赦罪。
信受聖靈係得天國基業之憑據,並以說靈言為受聖靈之明證。
一、受聖靈係得天國基業之憑據
1、進天國必須從聖靈重生: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約翰福音第三章第5節)。保羅亦云:「祂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祂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提多書第三章第5節)。可見進天國務須從聖靈重生,亦即倚靠聖靈更新,追求聖潔完全而能進入神的國。
2、聖靈賜給我們永遠的生命:
「聖靈和新婦都說來。聽見的人也該說來。口渴的人也當來;願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啟示錄第廿二章第17節)。耶穌曾對撒瑪利亞的婦人說:「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裏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約翰福音第四章第14節)。「節期的末日,就是最大之日,耶穌站著高聲說: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裡來喝。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耶穌這話是指著信祂之人,要受聖靈說的。」(約翰福音第七章第37~39節)。
由上文可知,聖靈就是生命的活水,要賜給心靈乾渴的人,聖靈在人生命裏頭,就像活水的江河,直湧到永生。是故,聖靈要賜給人永遠的生命,凡追求永生的人,務要祈求寶貴的聖靈。
3、聖靈證明我們是神的兒子:
「凡被聖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羅馬書第八章第14~17節)。「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祂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可見,從此以後,你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既是兒子,就靠著神為後嗣。」(加拉太書第四章第6、7節)。由上可知,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就是神的後嗣,將來有資格承受天父真神的產業。
4、聖靈是我們得天國基業的憑據:
保羅對以弗所教會的使徒說:「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祂,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直等到神之民被贖,使祂的榮耀得著稱讚。」(以弗所書第一章第13、14節)。
「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裏都是是的;…那在基督裏堅固我們和你們,並且膏我們的,就是神;祂又用印印了我們,並賜聖靈在我們心裏作憑據。」(哥林多後書第一章第20~22節)。
可見,應許的聖靈,是得天國基業的憑據,有如基督徒進天國的身分證;凡信而受洗的人,都當求得聖靈永住內心,將來進天國才有保障。
二、以說靈言為受聖靈之明證
1、不是信主就受了聖靈:
保羅來到以弗所,遇見幾個門徒,「問他們說:你們信的時候,受了聖靈沒有?他們回答說:沒有,也未曾聽見有聖靈賜下來。保羅說:這樣,你們受的是甚麼洗呢?他們說:是約翰的洗。保羅說:約翰所行的是悔改的洗,告訴百姓,當信那在他以後要來的,就是耶穌。他們聽見這話,就奉主耶穌的名受洗。保羅按手在他們頭上,聖靈便降在他們身上;他們就說方言,又說豫言。一共約有十二個人。」(使徒行傳第十九章第1~7節)。以弗所的門徒雖信主耶穌,但因受的是悔改的洗禮,也不知聖靈是甚麼,也不知祈求聖靈,是故無人受聖靈。直到再受奉主名赦罪的洗禮,禱告祈求後,又接受保羅按手禱告,方說方言,而求得聖靈。
2、不是受浸禮就得了聖靈:
「使徒在耶路撒冷,聽見撒瑪利亞人領受了神的道,就打發彼得約翰往他們那裏去。兩個人到了,就為他們禱告,要叫他們受聖靈;因為聖靈還沒有降在他們一個人身上;他們只奉主耶穌的名受了洗。於是使徒按手在他們頭上,他們就受了聖靈。」(使徒行傳第八章第14~17節)。撒瑪利亞的信徒,雖奉主名受了洗,但卻未受聖靈,直到彼得約翰按手在他們頭上,他們才受了聖靈,可見不是受浸禮就得了聖靈。
3、不是有善行就有聖靈:
「在該撒利亞有一個人,名叫哥尼流,是義大利營的百夫長。他是個虔誠人,他和全家都敬畏神,多多賙濟百姓,常常禱告神。……他們說,百夫長哥尼流是個義人,敬畏神,為猶大通國所稱讚,他蒙一位聖天使指示,叫他請你到他家裡去,聽你的話。彼得就請他們進去。……彼得還說這話的時候,聖靈降在一切聽道的人身上。那些奉割禮和彼得同來的信徒,見聖靈的恩賜也澆灌在外邦人身上,就都希奇;因聽見他們說方言,稱讚神為大。於是保羅說:這些人既受了聖靈,與我們一樣,誰能禁止用水給他們施洗呢?就吩咐奉耶穌基督的名給他們施洗。」(使徒行傳第十章第1、2、22、23、44~48節)。哥尼流行善為通國所稱讚,但彼得未到他家講道之前,他雖敬畏神,賙濟百姓,仍未受聖靈;直到彼得到他家傳揚耶穌基督的救恩後,他才領受聖靈,與其他親友接受洗禮。可見,不是有善行就有聖靈。
4、不是熱心事主就有聖靈:
「彼得就對他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將來我們要得甚麼呢?」(馬太福音第十九章第27節)。從彼得的話中,可知門徒撇下所有熱心事主的熱忱,然而,他們當時並未受聖靈。直到耶穌升天前,對他們說:「不要離開耶路撒冷,要等候父所應許的,就是你們聽見我說過的。約翰用水施洗,但不多幾日,你們要受聖靈的洗。」(使徒行傳第一章第4、5節)。果真五旬節聖靈大降,他們才同時受聖靈。可見,不是熱心事主就有聖靈。
5、使徒以說靈言為受聖靈的憑據:
(1)五旬節那日使徒們的體驗
五旬節到了,門徒都聚集在一處。忽然從天上有響聲下來,好像一陣大風吹過,充滿了他們所坐的屋子。又有舌頭如火燄顯現出來,分開落他們各人頭上。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按著聖靈所賜的口才,說起別國的話來(現代中文譯本:按照聖靈所賜的才能說起別種語言來)。」(使徒行傳第二章第1~5節)。聖靈首次降臨,約有一百二十名耶穌的門徒,都被聖靈充滿,說出別種語言--聖靈的言語--靈言(和合譯本譯為說方言)。
(2)哥尼流等人的體驗
「彼得還說這話的時候,聖靈降在一切聽道的人身上。那些奉割禮和彼得同來的信徒,見聖靈的恩賜也澆灌在外邦人身上,就都希奇;因聽見他們說方言,稱讚神為大。」(使徒行傳第十章第44~48節)。之後,彼得上耶路撒冷,亦見證在哥尼流家的經歷:「我一開講,聖靈便降臨在他們身上,正像當初降在我們身上一樣。我就想起主的話說約翰是用水施洗,但你們要受聖靈的洗。」(使徒行傳第十一章第15、16節)。聖靈降在哥尼流家聽道的親友身上,是因聽見他們說方言(靈言)。
(3)以弗所信徒們的體驗
以弗所的信徒,聽見保羅的見證,「就奉主耶穌聖名受洗。保羅按手在他們頭上,聖靈便降在他們身上,他們就說方言(呂振中譯本:捲舌頭說話,又說豫言。一共約有十二個人)(使徒行傳第十九章第5~6節)。當以弗所的信徒受聖靈時,他們就說方言,用捲舌音說話--說靈言,可見說靈言是受聖靈的憑據。
※說靈言是對神說話,平時沒有人聽得懂。
「說方言的,原不是對人說,乃是對神說;因為沒有人聽出來;然而他在心靈裏,卻是講說各樣的奧秘。……我若用方言禱告,是我的靈禱告;但我的悟性沒有果效。這卻怎麼樣呢?我要用靈禱告,也要用悟性禱告;我要用靈歌唱,也要用悟性歌唱。不然,你用靈祝謝,那在座不通方言的人,既然不明白你的話,怎能在你感謝的時候說阿們呢?」(哥林多前書第十四章第2、14~16節)。可見說靈言是對神說話,平時沒有人聽得懂。
※靈言是有意思的,必要時,神會感動人翻出來。
「聖靈顯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處……又叫一人能說方言,又叫一人能翻方言。」(哥林多前書第十二章第7、10節)。可見靈言是有意思的,有時須要有人翻出來。
「弟兄們……你們聚會的時候,各人或有詩歌,或有教訓,或有啟示,或有方言,或有翻出來的話;凡事都當造就人。若有說方言的,只好兩個人,至多三個人,且要輪流著說,也要一個人繙出來;若沒有人繙,就當在會中閉口;只對自己和神說,就是了。」(哥林多前書第十四章第26~28節)。可見,除了個人「用靈言禱告」向神說話以外,還有「用方言講道」來造就會眾,此時用靈言講道,無人能聽懂,須有一位具備「繙方言」恩賜的人在旁邊翻譯,方能讓會眾聽懂而得造就。
五旬節聖靈大降,「那時,有虔誠的猶太人,從天下各國來,住在耶路撒冷。這聲音一響,眾人都來聚集,各人聽見門徒用眾人的鄉談說話,就甚納悶;都驚訝希奇說:看哪!這說話的不都是加利利人麼!我們各人,怎麼聽見他們說我們生來所用的鄉談(僑居地的方言)呢?我們帕提亞人……和亞拉伯人,都聽見他們用我們的鄉談,講說神的大作為。」(使徒行傳第二章第5~11節)。五旬節時,有猶太僑民由十五個地方回來耶路撒冷守節,神開他們的耳朵,讓他們聽到一百二十位門徒受聖靈時說靈言的聲音;本來靈言只對神說時,是沒有人能聽懂的,但神若要開虔誠人的耳朵,就能聽成聽者能懂的語言,而明白他們在講說神的大作為。可見,靈言是有內容的、有意思的,必要時會讓人聽明白。
信洗腳禮係與主有分,及教訓相愛、聖潔、謙卑、服事、饒恕之典禮。對每一個受浸者,要奉主耶穌聖名給予洗腳一次,至於彼此洗腳,必要時亦可行。
一、與主有分
「逾越節以前,耶穌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就離席站起來,脫了衣服,拿一條手巾束腰。隨後把水倒在盆裏,就洗門徒的腳,並用自己所束的手巾擦乾。挨到西門彼得,彼得對他說:主阿!你洗我的腳麼?耶穌回答說:我所作的,你如今不知道,後來必明白。彼得說:你永不可洗我的腳。耶穌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西門彼得說:主阿!不但我的腳,連手和頭也要洗。耶穌說『凡洗過澡的人,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乾淨了。』……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作的去作。……你們既知道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約翰福音第十三章第1、4~10、15、17節)。
1、 主耶穌為門徒洗腳,是在釘十字架之前的晚間,與門徒同用最後的晚餐時,在耶路撒冷的樓房上,為門徒祝謝聖餐之前,主離席脫外衣,拿手巾束腰,以僕人的打扮為門徒一一洗腳。
2、當彼得拒絕接受洗腳時,耶穌告訴他,洗腳的事如今不明白,後來必知道。可見在道理上是極重要的一件奧秘。
3、 當彼得說,你永不可洗我的腳時。耶穌卻說了極重的話:「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讓彼得著急得不得了,「主阿,不但我的腳,連手和頭也要洗。」乃因門徒撇下所有跟從主,就是要與耶穌的愛、恩典、永生、天國、聖潔、福氣有分,若與主無分,那信主也枉然。顯然可知「主的洗腳是超過猶太人洗腳的風俗,帶著與主有分的作用和奧秘,與得救有密切關係。」
4、主以「凡洗過澡的人」來表明「受過大水浸禮的人」;「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乾淨了」,乃表明凡受過洗禮的人,只要再接受「洗腳禮」,就能達到完全聖潔的地步。是故,信主的人,理當先接受浸禮,再接受洗腳禮,然後參加聖餐禮。
5、洗腳禮有耶穌親自示範,並吩咐我們照樣遵行,且與得救攸關,故成為真耶穌教會的聖禮之一。
二、重要教訓
1、教訓我們,當效法主愛門徒到底的愛去愛弟兄:
「祂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耶穌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約翰福音第十三章第1、34節)。可見洗腳禮教訓我們「要追求像主一樣完全的愛心」。
(1)凡受洗罪赦而歸屬基督的人,主以洗腳來表明祂愛屬自己的人愛到底。是一種徹底的愛。
(2)主在我們還軟弱作罪人時就愛我們,顯明主的愛是無條件的愛。
(3)主洗門徒的腳,並用所束的手巾一一擦乾,顯明主的愛是完全又聖潔的愛。
(4)要出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主也為他洗腳並擦乾,表明主的愛是完全饒恕的愛。
2、教訓我們要保持聖潔,不可再走不義的路:
(1)「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乾淨了。」乃勉勵受浸歸主的人「要追求完全的聖潔」,要將「心腳」洗乾淨,誠如經云:「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要修平你腳下的路,堅定你一切的道。不可偏向左右;要使你的腳離開邪惡。」(箴言第四章第23、26、27節)。
(2)「你們不都是乾淨的」,乃暗喻十二門徒中有猶大要賣主,亦在提醒猶大要洗淨自己的貪慾,不要將為錢賣主的心付諸行動;同時,也提醒所有門徒,「凡稱呼主名的人,總要離開不義。」(提摩太後書第二章第19節)。是故,凡作基督徒的,都當與世俗分別為聖,要過聖潔的生活,不可再走不義之路。
3、教訓我們,當效法主謙卑服事人的精神,去服事人:
「耶穌洗完了他們的腳,就穿上衣服,又坐下,對他們說,我向你們所作的,你們明白麼﹖你們稱呼我夫子,稱呼我主,你們說的不錯,我本來是。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約翰福音第十三章第12~14節)。
(1)主耶穌是門徒的老師、救主、主人,尚且作僕人打扮,以手巾束腰,端水為門徒洗腳,以謙卑的態度,用低姿勢來服事自己的學生,又是洗玷污的有臭味的腳ㄚ子,一切舉動皆表明耶穌謙卑服事人的精神。耶穌曾對門徒說:「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馬太福音第廿章第26、27節)。
(2)洗腳禮要我們「學習謙卑服事人的精神和態度」。
4、教訓我們,當效法主的饒恕,真誠的饒恕人:
「耶穌原知道要賣祂的是誰,所以說,你們不都是乾淨的。」(約翰福音第十三章第11節)。
(1)主原知道加略人猶大要出賣祂,卻仍為他洗腳,這顯明耶穌有偉大的慈愛和寬宏的愛心。
(2)主為門徒洗腳後,並用自己所束的手巾擦乾。對猶大亦然。可見主饒恕猶大,是出自內心,乃由衷赦免他的罪過;用手巾擦乾,表明對猶大完全的饒恕。
(3)洗腳禮教訓我們,「要學習主完全的饒恕人」。故經云:「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總要彼此包容,彼此饒恕;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在這一切之外,要存著愛心;愛心就是聯絡全德的。」(歌羅西書第三章第13節)。
三、洗腳禮的方法
1、對領受浸禮的信徒,聖職人員只要奉主耶穌的名,給予洗腳一次,使他與主有分--「洗腳禮」:
耶穌對門徒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有人接待我所差遣的,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約翰福音第十三章第20節)。所以施行「洗腳禮」者,務須已受洗歸主,且領受聖靈,為主所差派的人。每洗一位,都當念「奉主耶穌聖名為你洗腳」,乃代表主耶穌為人洗腳,俾受洗者與主有分。
2、你們也當「彼此洗腳」:
耶穌說:「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約翰福音第十三章第14節)。
(1)有洗腳風俗的地方,當以謙卑服事人的心去行。
(2)沒有洗腳風俗的地方,當將洗腳的精神實踐於日常生活中。
(3)彼此饒恕之洗腳,必要時也可行之。
信聖餐為紀念主死,同領主肉、主血,與主聯合,能得永生,在末日復活之典禮。要時常舉行,但必須用一個無酵餅及葡萄汁舉辦之。
一、為記念主死
最後晚餐的席上,主耶穌「又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遞給他們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也應當如此行,為的是紀念我。」(路加福音第廿二章第19節)。保羅亦將從主領受的道理寫在書信上:「(耶穌說)你們每逢喫這餅,喝這杯,是表明(宣告)主的死,直等到祂來。」(哥林多前書第十一章第26節)。可見,辦聖餐是為了紀念主的死,思念祂的愛。
1、記念主為我們成為貧窮:
「你們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祂本來富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祂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哥林多後書第八章第9節)。耶穌亦云:「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只是人子沒有枕頭的地方。」(路加福音第九章第58節)。當收丁稅的人來收稅時,耶穌對彼得說:「你且往海邊去釣魚,把先釣上來的魚拿起來,開了牠的口,必得一塊錢,可以拿給他們,作你我的稅銀。」(馬太福音第廿七章第27節)。可見主為我們,在世上成為貧窮。
2、記念主為我們受鞭打:
「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馬書第四章第25節)。當猶太人良知泯滅,無法無天地吶喊的時候,審判官無奈地隨從民意;「於是彼拉多釋放巴拉巴給他們,把耶穌鞭打了,交給人釘十字架。……用荊棘編作冠冕,戴在祂頭上……又吐唾沫在祂臉上,拿葦子打祂的頭。」(馬太福音第廿七章第26、29、30節)。可見,主為我們受苦受難受辱受鞭打。
3、記念主為我們被釘十字架:
「到了一個地方,名叫各各他,意思就是髑髏地……他們既將祂釘在十字架上,就拈鬮分祂的衣服……在祂頭以上,安一個牌子,寫著祂的罪狀,說,這是猶太人王耶穌。……從那裏經過的人,譏誚祂……你如果是神的兒子,就從十字架上下來罷……祂是以色列的王,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我們就信祂。……從午正到申初,遍地都黑暗了。約在申初,耶穌大聲喊著說: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就是說,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耶穌又大聲喊叫,氣就斷了。」(馬太福音第廿七章第33、37、40、42、45、46、50節)。
大衛的詩中曾預言主釘十架的遭遇:「有許多公牛圍繞我;巴珊大力的公牛四面困住我。他們向我張口,好像抓撕吼叫的獅子。我如水被倒出來;我的骨頭都脫了節;我心在我裏面如蠟鎔化;我的精力枯乾,如同瓦片;我的舌頭貼在我牙床上;你將我安置在死地的塵土中。犬類圍著我;惡黨環繞我;他們扎了我的手,我的腳。我的骨頭我都能數過;他們瞪著眼看我。他們分我的外衣,為我的裏衣拈鬮。」(詩篇第廿二篇第12~18節)。辦聖餐是要記念主為我們的罪被釘十字架,受盡折磨而死。
4、記念主為我們嘗了陰間的死味:
「惟獨見那暫時成為比天使小一點的耶穌,因受死的苦,就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叫祂因著神的恩,為人人嘗了死味。」(希伯來書第二章第9節)。十二使徒在五旬節時,亦高聲見證:「大衛既是先知,又曉得神曾向他起誓,要從他的後裔中,立一位坐在祂的寶座上;就豫先看明這事,講論基督復活說:祂的靈魂,不撇在陰間,祂的肉身,也不見朽壞。」(使徒行傳第二章第30~32節)。
從午正到申初,遍地都黑暗了。主為我們下陰間嘗死味,接受沉淪的刑罰,「離開主(天父真神)的面和祂權能的榮光」(帖撒羅尼迦後書第一章第9節),他的生命嘗受陰間地獄最大的痛苦,真神不面見他、不看顧他,真神的榮光不照耀他,讓他在陰間受黑暗、恐懼、孤寂、無助的痛苦;所以他短短三小時就難以忍受,呼叫「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慈愛的恩主,為我們釘死十架,為你我受陰間死味的痛苦。
二、同領主肉和主血
1、相信祝謝後的餅,就是主的肉,葡萄汁就是主的血:
「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麼!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麼!……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因為人喫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喫喝自己的罪了。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的也不少。」(哥林多前書第十章第16節,第十一章第24、25、29、30節)。
祝謝聖餐時,奉主耶穌聖名,按照主的應許,藉著聖靈的運行,使無酵餅,葡萄汁成為主的肉和血,雖然在物質上沒有改變,但在靈裏已是主的肉和血了。
主的應許,記在馬太福音第廿六章第26~28節:「他們喫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福,就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喝這個;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所以領聖餐時,都要分辨是主的身體,並非普通的食物,且要相信祝謝後的無酵餅和葡萄汁,就是主的肉和血。
2、領受聖餐,得與基督聯合:
「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麼!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麼!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外邦人所獻的祭,是祭鬼……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喫主的筵席,又喫鬼的筵席。」(哥林多前書第十章第16、17、20、21節)。上文中之「同領」,在新約希臘原文聖經裏,與「團契」是同一個字,告訴我們領受聖餐,是在主的教會裏,在聖靈裏,與主、與同靈弟兄姊妹,彼此聯合,一起團契,深具奧秘性,有屬靈的功效。誠如主所云:「喫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裏面,我也常在他裏面。」(約翰福音第六章第56節)。而且領聖餐是領受主的筵席;已分別為聖的信徒,絕不可再吃祭偶像的物,吃鬼的筵席會惹主憤恨的(羅馬書第十章20~22節)。
3、領受聖餐,能得永生,末日得以復活: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喫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裏面。喫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約翰福音第六章第53、54節)。
耶穌屬物質的肉和血,因祂死而復活都不見了。故人子的肉和血是指著祝謝後的聖餐。受洗歸主的人都不可拒絕聖餐,因不領聖餐就沒有基督的生命,故領受聖餐是「領受基督的生命」,使我們有永遠的生命,在末日復活時,得以進入天國,享受永生。故主云:「每逢喫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祂來(末日主再來)。」(哥林多前書第十一章第26節)。
三、舉辦聖餐的方法
1、用一個無酵餅:
「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哥林多前書第十章第17節)。基督的身體只有一個,故只用一個餅。
「你們既是無酵的麵,應當把舊酵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團;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所以我們守這節不可用舊酵,也不可用惡毒邪惡的酵,只用誠實真正的無酵餅。」(哥林多前書第五章第7、8節)。酵預表邪惡、虛假、異端,古逾越節吃的是無酵餅;辦聖餐用的聖餅,亦是無酵餅,因「祂(耶穌)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祂沒有犯罪。」(希伯來書第四章第15節)。耶穌是完全聖潔的主,故聖餐只用一個無酵餅。
2、用一壺葡萄汁:
耶穌在聖餐席上,對門徒說:「我實在告訴你們,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到我在神的國裏,喝新的那日子。」(馬可福音第十四章第25節)。「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等神的國來到。」(路加福音第廿二章第18節)。因基督的身體只有一個,故聖餐杯是「用一壺葡萄汁」。
3、不必限定次數,可以時常舉行之:
耶穌說:「你們每逢喫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祂來。」(哥林多前書第十一章第26節)。所以在耶穌基督從天上再臨之前,皆可不限定次數地,紀念主的死,亦即教會可以時常舉行聖餐禮。
信安息日(星期六)為神賜福之日。但要在恩典之下紀念創造及救贖之恩,並盼望來世永遠安息而遵守之。
一、安息日(星期六)是神賜福之日
要接受主耶穌的救恩,為什麼一定要接受洗禮?難道我心裡已相信了,還要多此一形式嗎?我們來思想洗禮是怎麼來的:
1、神以六日創造萬物,在第七日(星期六)安息了:
「天地萬物都造齊了。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經完畢,就在第七日歇了祂一切的工,安息了。神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因為在這日神歇了祂一切的工,就安息了。」(創世記第二章第1~3節)。
2、神定此日為聖日,賜福給此日:
「神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前段經文中)十誡中有云:「當紀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出埃及記第二章第8、11節)。
3、叫人在此日休息,特別賜給他們食物:
「摩西對他們說:耶和華這樣說,明天是聖安息日,是向耶和華守的聖安息日,你們要烤的就烤,要煮的就煮了,所剩下的(嗎哪)都留到早晨。他們就照摩西的吩咐留到早晨,也不臭,裏頭也沒有蟲子。摩西說:你們今天喫這個罷!因為今天是向耶和華守的安息日,你們在田野必找不著了。六天可以收取,第七天乃是安息日,那一天必沒有了。第七天百姓中有人出去收(嗎哪),甚麼也找不著。」(出埃及記第十六章第23~27節)。以色列人在曠野路上,每天早晨神降嗎哪作他們的食物,惟有第七日安息日不降嗎哪,叫人在此日休息,因出去收嗎哪也收不到;然而,神卻讓第六日收取的嗎哪,放到第七日不會生蟲變臭,與平日情況不同。
4、守安息日的,必蒙真神賜福:
「你若在安息日掉轉你的腳步,在我聖日不以操作為喜樂,稱安息日為可喜樂的,稱耶和華的聖日為可尊重的;而且尊敬這日,不辦自己的私事,不隨自己的私意,不說自己的私語,你就以耶和華為樂;耶和華要使你乘駕地的高處;又以你祖雅各的產業養育你,這是耶和華親口說的。」「謹守安息日而不干犯,禁止己手而不作惡;如此行,如此持守的人,便為有福。」(以賽亞書第五十八章第13、14節,第五十六章第2節)。
5、不守安息日的,將受災殃:
神說:「你們若不聽從我,不以安息日為聖日,仍在安息日擔擔子,進入耶路撒冷的各門,我必在各門中點火,這火也必燒毀耶路撒冷的宮殿,不能熄滅。」(耶利米書第十七章第27節)。尼希米先知曾斥責猶大的貴冑說:「你們怎麼行這惡事,犯了安息日呢?從前你們列祖,豈不是這樣行,以致我們神使一切災禍臨到我們和這城麼!現在你們還犯安息日,使忿怒越發臨到以色列。」(尼希米記第十三章第17、18節)。
二、在恩典之下紀念神的創造及救贖
1、猶太人在「律法之下」守安息日:
(1)不可在此日生火
「當安息日,不可在你們一切的住處生火。」(出埃及記第卅五章第3節)。
(2)無論何工都不可作
「主日要作工,但第七日是安息聖日,是向耶和華守為聖的,凡在安息日作工的,必要把他治死。故此,以色列人要世世代代守安息日為永遠的約。」(出埃及記第卅一章第15、16節)。
(3)干犯的要被治死
神曉喻摩西,要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要守安息日,以為聖日,凡干犯這日的,必要把他治死;凡在這日作工的,必從民中剪除。」(出埃及記第三十一章第14節)。
「以色列人在曠野的時候,遇見一個人在安息日撿柴。遇見他撿柴的人,就把他帶到摩西、亞倫、並會眾那裡。……耶和華吩咐摩西說,總要把那人治死,全會眾要在營外用石頭把他打死。」(民數記第十五章第32~36節)。
2、在安息日可以辦理聖事:
耶穌說:「人若在安息日受割禮,免得違背摩西的律法;我在安息日叫一個人全然好了,你們就向我生氣麼﹖不可按外貌斷定是非,總要按公平斷定是非。」(約翰福音第七章第23、24節)。「律法上所記的,當安息日,祭司在殿裏犯了安息日,還是沒有罪,你們沒有念過麼!」(馬太福音第十二章第5節)。
3、在安息日可以作善事:
耶穌說:「你們中間誰有一隻羊,當安息日掉在坑裏,不把牠抓上來呢!人比羊何等貴重呢!所以在安息日作善事是可以的。」(馬太福章第十二章第11、12節)。
4、安息日可以救人:
耶穌對那枯乾一隻手的人說:「起來,站在當中。」又問眾人說:「在安息日行善行惡,救命害命,那樣是可以呢?」他們都不作聲。耶穌怒目周圍看他們,憂愁他們的心剛硬,就對那人說:「伸出手來。」他把手一伸,手就復了原。(馬可福音第三章第3~5節)。可見,安息日可以行善救人。
5、在不得已情形下未能遵守時,神會憐憫:
耶穌在安息日,從麥地經過;他的門徒餓了,就掐起麥穗來喫。法利賽人看見,就對耶穌說:「看哪﹗你的門徒作安息日不可作的事了。」耶穌對他們說:「經上記著,大衛和跟從他的人飢餓之時所作的事(撒母耳記上第廿六章第1~6節),你們沒有念過麼?他怎樣進了神的殿,喫了陳設餅,這餅不是他和跟從他的人可以喫得,惟獨祭司纔可以吃。……『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你們若明白這話的意思,就不將無罪的,當作有罪的了;因為人子是安息日的主。(馬太福音第十二章第1~8節)。可見,在不得已的情形下而未能遵守安息日時,神會憐憫的。
6、當以喜樂的心情紀念聖日:
「你若在安息日掉轉你的腳步,在我聖日不以操作為喜樂,稱安息日為可喜樂的……不辦自己的私事……你就以耶和華為樂;……這是耶和華親口說的。」(以賽亞書第五十八章第13、14節)。故當以喜樂的心來紀念遵守安息聖日。
三、盼望來世永遠安息
1、今生充滿勞苦和愁煩:
神人摩西祈禱說:「我們一生的年日是七十歲;若是強壯可到八十歲;但其中所矜誇的,不過是勞苦愁煩;轉眼成空,我們便如飛而去。」(詩篇第九十篇第10節)。
2、基督徒盼望的是來世福:
保羅說:「所以我們不喪膽;外體雖然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哥林多後書第四章第16~18節)。是故,「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第19節)。信徒所盼望的,是所不見的,永遠榮耀的天國。
3、當努力進入天國永遠的安息:
「這樣看來,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神的子民存留。因為那進入安息的,乃是歇了自己的工,正如神歇了祂的工一樣。所以我們務必竭力進入那安息,免得有人學那不信從的樣子跌倒了。」(希伯來書第四章第9~11節)。基督徒所追求的就是「另一個安息日的安息」,那就是來世永遠的安息,亦即永遠榮耀的生命,進入好得無比的天國,與基督同住同榮同福。
信得救係本乎恩,也因著信。但必須依靠聖靈追求聖潔、實踐經訓,敬神愛人。
一、得救係本乎恩,也因著信
要接受主耶穌的救恩,為什麼一定要接受洗禮?難道我心裡已相信了,還要多此一形式嗎?我們來思想洗禮是怎麼來的:
1、本乎恩:
(1)主帶來救恩
「律法本是藉著摩西傳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約翰福音第一章第17節)。
(2)主替死,成全救恩
「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是藉著祂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祂的身體;又有一位大祭司治理神的家。」(希伯來書第十章第19、20節)。主為世人釘死十字架,打破祂的身體,為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藉著祂犧牲流血的恩典,成全救恩,使罪人能進到天父面前。
「神設立主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羅馬書第三章第25節)。「祂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約翰壹書第二章第2節)。耶穌為世上罪人捨命流血,乃為挽回神的怒氣而獻上自己;故主替死,乃為成全救恩。
(3)除主以外,別無拯救
彼得曾對公會的作見證:「除祂﹙基督﹚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使徒行傳第四章第12節)。故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約翰福音第十四章第6節)。要得救進天國,惟有耶穌基督是唯一的救主。
(4)主的救恩要賜給一切相信的人
保羅說:「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羅馬書第一章16、17節)。
2、也因著信:
(1)靠行為不能得救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以弗所書第二章第8、9節)。「祂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祂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提多書第三章第5節)。可見,得救進天國享永生,絕不是靠著自己的好行為。
(2)靠行律法不能得救
「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馬書第三章第20節)。可見,要行律法,沒有人能行得完全。「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羅馬書第三章第28節)。
(3)得救乃本乎恩,也因著信
「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神的榮耀。如今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羅馬書第三章第22~24節)。因無罪的基督代死十架,要白白的救贖世上罪人;一切相信的人,都能因領受救恩而成為義人,得蒙耶穌基督的拯救,離開罪惡和死亡。
(4)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
耶穌升天前,對門徒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馬可福音第十六章第15、16節)。所以,凡盼望得救進天國的人,務要相信救主耶穌,並接受奉主耶穌聖名,赦罪的浸禮,方有資格得到耶穌的救恩。
二、依靠聖靈追求聖潔
1、要追求聖潔:
(1)屬主的人,必須離開不義
「神堅固的根基立住了,上面有這印記說,主認識誰是祂的人;又說,凡稱呼主名的人,總要離開不義。」(提摩太後書第二章第19節)。
(2)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麼!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哥林多前書第六章第9~10節)。「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污穢、邪蕩、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妒、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加拉太書第五章第19~21節)。
(3)人非聖潔,不能見主
「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並要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希伯來書第十二章第14節)。主耶穌說:「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罷!」(馬太福音第七章第21~23節)。可見要進天國,見聖潔的主,務必追求聖潔,遵行天父旨意。
2、要依靠聖靈的能力:
(1)人無力行善
保羅曾提及人的軟弱,說:「我也知道,在我裏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羅馬書第七章第18~25節)。
(2)聖靈要幫助我們成為聖潔
保羅達帖撒羅尼迦教會的書信中云:「主所愛的弟兄們哪!我們本該常為你們感謝神;因為祂從起初揀選了你們,叫你們因信真道,又被聖靈感動成為聖潔,能以得救。」(帖撒羅尼迦後書第二章第13節)。「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羅馬書第八章第6、13節)。由此可知,惟有倚靠由神而來的聖靈,方能勝過身體的惡行,成為聖潔,蒙主喜悅。
(3)靠聖靈才能結出善果
「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加拉太書第五章第22~24節)。啟示錄中約翰亦云:「天使又指示我在城內街道當中一道生命水的河,明亮如水晶,從神和羔羊的寶座流出來。在河這邊與那邊有生命樹,結十二樣果子,每月都結果子;樹上的葉子乃為醫治萬民。」(啟示錄第廿二章第1、2節)。可見,聖靈像生命水,從神的寶座流出,要滋養聖徒的靈性,使如生命樹,能每月都結果子,其行為的感化力,像生命樹的葉子,能醫治萬民的生命。是故,惟有倚靠聖靈,方能戰勝私情惡慾,表現出好行為,榮神又益人。
三、敬神愛人
一個律法師要試探耶穌,就問他說:「夫子,律法上的誡命,那一條是最大的呢?」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已。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馬太福音第廿二章第35~40節)。由上可知,主把神的律法歸納為兩條,即「盡力愛神」與「愛人如己」。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就完全了律法。」(羅馬書第十三章第8節)。可見,若能遵行愛的教訓,就完全了神的律法。
1、敬愛真神:
(1)祗可敬拜獨一真神
十誡有云:「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甚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出埃及記第廿章第3~6節)。
(2)遵守祂的誡命
「我們遵守神的誡命,這就是愛祂了;並且祂的誡命不是難守的。」(約翰壹書第五章第3節)。耶穌說:「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裏去,與他同住。」(約翰福音第十章第21~23節)。可見敬愛真神的,務要遵守祂的誡命。
(3)服從祂的旨意
當耶穌要面對十字架的酷刑時,祂和心愛的三門徒到客西馬尼園去禱告,祂俯伏在地,禱告說:「我父阿!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第二次又去禱告說:「我父阿!這杯若不能離開我,必要我喝,就願你的意旨成全。」(馬太福音第廿六章第39、42節)。耶穌以神子身分降世為人代死,卻要以血肉之身承受十字架苦刑,面對苦杯,祂以服從天父旨意為先,留下順服至死的榜樣。故此,凡敬畏真神者,都當服從天父的旨意。
(4)奉獻一切給神
「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馬書第十二章第1節)。所以,蒙恩的基督徒都當思念主愛,為主而活,將身體獻給主用。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拉基書第三章第10節)。順命的基督徒,都當實行十一奉獻,使神的家有充裕的經費,如此愛神,必蒙神賞賜大福。
2、愛人如己:
(1)愛人的身體
「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神的心怎能存在他裏面呢?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約翰壹書第三章第16~18節)。「在神我們的父面前,那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就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雅各書第一章第27節)。由上可知,愛人如己,要表現在對別人肉體之性命和生活上的愛護和照顧。
(2)愛人的靈魂
保羅熱愛同胞的靈命,他說:「我在基督裏說真話,並不謊言,有我良心被聖靈感動,給我作見證;我是大有憂愁,心裏時常傷痛。為我弟兄,我骨肉之親,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羅馬書第九章第1~3節)。「我也甘心樂意為你們的靈魂費財費力。」(哥林多後書第十二章第15節)。由上文裏,可感受到保羅愛人靈魂的真情,恨不得為同胞的得救犧牲自己,充分表現愛人如己之精神。
(3)要愛人如己
「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羅馬書第十三章第9、10節)。
(4)愛人就是愛神
「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愛神的,也當愛弟兄,這是我們從神所受的命令。」(約翰壹書第四章第19~21節)。因人是神的兒女,故愛人就是愛神。
(5)愛神愛人的,必得進天國
「於是王要向那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喫;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裏,你們來看我。……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裏去。」(馬太福音第廿六章第34~40、46節)。從以上「論審判的日子」的比喻中,顯然可知,愛人即愛神,愛神愛人者,必得進天國享永生。
信主耶穌必於世界末日,從天降臨,審判萬民;義人得永生,惡人受永刑。
一、世界末日
1、世界有末日:
(1)世界有被造之日
聖經開頭:「起初神創造天地。」(創世記第一章第1節)。彼得提及神的創造:「主要降臨的應許在那裏呢?因為從列祖睡了以來,萬物與起初創造的時候仍是一樣。」(彼得後書第三章第4節)。
(2)世界也有被毀之末日
「從太古憑神的命有了天,並從水而出藉水而成的地;……但現在的天地……直留到不敬虔之人受審判遭沉淪的日子,用火焚燒。……主的日子要像賊來到一樣……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你們為人該怎樣聖潔、怎樣敬虔,切切仰望神的日子來到……我們照祂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就當殷勤,使自己沒有玷污,無可指摘,安然見主。」(彼得後書第三章第5~14節)。可見,世界有末日,有被燒毀的一天。
(3)末日就是主耶穌再臨之日
耶穌說:「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約翰福音第十二章第48節)。「當人子在祂榮耀裏,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祂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要聚集在祂面前;祂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左邊。……這些人要往永刑裏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裏去。」(馬太福音第廿五章第31~33、46節)。可見主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就是耶穌審判萬民、賞善罰惡之日。
2、末日的預兆:
(1)罪惡滔天
啟示錄中云:「我又聽見從天上有聲音說,我的民哪!你們要從那城出來,免得與它一同有罪,受它所受的災殃;因它的罪惡滔天,它的不義神已經想起來了。」(啟示錄第十八章第4、5節)。保羅亦云:「你該知道,末世必有危險的日子來到。因為那時人要專顧自己、貪愛錢財、自誇、狂傲、謗讟、違背父母、忘恩負義、心不聖潔、無親情、不解怨、好說讒言、不能自約、性情兇暴、不愛良善、賣主賣友、任意妄為、自高自大、愛宴樂不愛神;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這等人你要躲開。」(提摩太後書第三章第1~5節)。綜觀現今世界,社會黑暗、罪惡沉重,亦即主再臨審判之前夕。
(2)人智增長
兩千五百多年前,神曾在異象中,向但以理先知發預言:「但以理阿!你要隱藏這話,封閉這書;直到末日,必有多人來往奔跑,知識就必增長。」(但以理書第十二章第4節)。果真如此,在這世界末期,知識爆漲,科技進步一日千里,電腦資訊時代令人驚嘆不已!
(3)世界分裂
神在夜間異象中向但以理顯明巴比倫王所作的異夢:「王阿!你夢見一個大像,這像甚高……頭是精金的,胸膛和膀臂是銀的,肚腹和腰是銅的,腿是鐵的,腳是半鐵半泥的。你觀看,見有一塊非人手鑿出來的石頭,打在這像半鐵半泥的腳上,把腳砸碎……打碎這像的石頭,變成一座大山,充滿天下。……你既見像的腳和腳指頭,一半是窯匠的泥,一半是鐵,那國將來也必分開……也必半強半弱……那國民也必與各種人攙雜,卻不能彼此相合,……當列王在位的時候,天上的神必另立一國,永不敗壞,也不歸別國的人,卻要打碎滅絕那一切國,這國必存到永遠。」(但以理書第二章第31~45節)。原來神向但以理顯明世界大勢,從巴比倫(金頭)→瑪代、波斯(銀胸銀臂)→希臘(銅腹銅腰)→東西羅馬(鐵腿)→民主、共產兩大集團(半鐵半泥的兩腳),末世兩大集團中,國家有強有弱,各種民族攙雜其中,不能完全相合,常發生戰爭因故分裂,於今全世界近兩百個國家,誠如主耶穌的預言:「民要攻打民,國要攻打國,多處必有飢荒、地震。這都是災難的起頭。」(馬太福音第廿四章第7、8節)。
(4)大難發生
「那時,必有大災難,從世界的起頭,直到如今,沒有這樣的災難,後來也必沒有。若不減少那日子,凡有血氣的,總沒有一個得救的;只是為選民,那日子必減少了。……那些日子的災難一過去,日頭就變黑了,月亮也不放光,眾星要從天上墜落,天勢都要震動。那時,人子的兆頭要顯在天上。」(馬太福音第廿四章第21、22、29、30節)。由主的預言可知,那是空前絕後的大災難。
啟示錄中預言:「揭開第二印……有一匹馬出來,是紅的……從地上奪去太平,使人彼此相殺……。揭開第三印……有一匹黑馬,騎在馬上的手裏拿著天平……油和酒不可蹧蹋。揭開第四印……有一匹灰色馬,騎在馬上的,名字叫作死;……用刀劍、飢荒、瘟疫、野獸,殺害地上四分之一的人。」(啟示錄第六章第3~8節)。可見末期的大災難,包括大戰爭、大飢荒、大瘟疫、大人禍。
(5)真教會復興
「到那日,我必建立大衛倒塌的帳幕,堵住其中的破口,把那破壞的建立起來,重新建造,像古時一樣。」(阿摩司書第九章第11節)。兩千七百多年前,先知早已預言,大衛倒塌的帳幕--使徒時代末期變質的教會要再復興建立,重新修造,像當初使徒時代的教會一般。
兩千五百多年前,神亦藉哈該先知發預言:「這殿後來的榮耀,必大過先前的榮耀;在這地方我必賜平安;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哈該書第二章第9節)。可見,世界末期的教會必蒙大恩,信主得救的人必日多,勝過早期教會的榮耀。
(6)敵基督者出現
啟示錄中預言:「一個獸從海中上來,有十角七頭,在十角上戴著十個冠冕,七頭上有褻瀆的名字。……那龍將自己的能力、座位、和大權柄,都給了牠。……又賜給牠說誇大褻瀆話的口……褻瀆神的名,並祂的帳幕,以及那些住在天上的。又任憑牠與聖徒爭戰,並且得勝;也把權柄賜給牠,制伏各族各方各國。」(啟示錄第十三章第1~7節)。由上可知,敵基督者從撒但得到能力、地位、權柄,要褻瀆、破壞、迫害神的教會和聖徒。
(7)真教會預備整齊
「我們要歡喜快樂,將榮耀歸給祂,因為羔羊婚娶的時候到了,新婦也自己豫備好了。就蒙恩得穿光明潔白的細麻衣,這細麻衣就是聖徒所行的義。天使吩咐我說,你要寫上,凡被請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又對我說,這是神真實的話。」(啟示錄第十九章第7~9節)。代罪羔羊耶穌基督,從天再臨,迎娶教會的日子近了,身為新婦的教會弟兄姊妹,都當儆醒預備,追求聖潔完全,等候新郎主耶穌來迎娶。正如約翰所見:「我又看見一個新天新地;因為先前的天地已經過去了;海也不再有了。我又看見聖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裏從天而降,豫備好了,就如新婦妝飾整齊,等候丈夫。」(啟示錄第廿一章第1、2節)。
二、主必再臨,審判萬民
1、審判權在主手中:
耶穌說:「父不審判甚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約翰福音第五章第22節)。可見審判權在主手中。
(1)主要根據祂的道審判萬民
耶穌說:「若有人聽見我的話不遵守,我不審判他;我來本不是要審判世界,乃是拯救世界。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就是我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約翰福音第十二章第47、48節)。可見主要根據祂的道審判萬民。
(2)主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
當「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祂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羅馬書第二章第5、6節)。主對約翰說:「看哪!我必快來,賞罰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啟示錄第廿三章第13節)。可見審判之日,主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
2、義人得永生:
(1)承受天國
主在論審判的日子的比喻中云:「王要向那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馬太福音第廿五章第34節)。可見義人將來得進入主預備的天國。
(2)得享永生
耶穌說:「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翰福音第五章第29節)。「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裏去。」(馬太福音第廿五章第46節)。
(3)獲得冠冕
彼得勉勵牧養教會的人,按神旨甘心樂意照管信徒,「到了牧長顯現的時候,你們必得那永不衰殘的榮耀冠冕。」(彼得前書第五章第4節)。保羅在完成一切使命後,離世前的書信中云:「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祂顯現的人。」(提摩太後書第四章第7、8節)。
3、惡人受永刑:
(1)離開主面
「那時,主耶穌同祂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燄中顯現,要報應那不認識神,和那不聽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他們要受刑罰,就是永遠沉淪,離開主的面和祂權能的榮光。」(帖撒羅尼迦後書第一章第7~9節)。
(2)進入永火
論審判的日子的比喻中有云:「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牠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裏去。因為我餓了,你們不給我喫;渴了,你們不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不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不給我穿;我病了,我在監裏,你們不來看顧我……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不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不作在我身上了。這些人要往永刑裏去。」(馬太福音第廿五章第41~46節)。
(3)遭受永刑
主耶穌在異象中對約翰說:「得勝的,必承受這些為業;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兒子。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裏;這是第二次的死。」(啟示錄第廿一章第7、8節)。
「以色列阿!我必向你如此行;以色列阿!我既這樣行,你當豫備迎見你的神。那創山、造風,將心意指示人,使晨光變為幽暗,腳踏在地之高處的,祂的名是耶和華萬軍之神。」(阿摩司書第四章第12、13節)。